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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安区建设局网站建设消防验收线上办事指南

一、政策依据与线上平台 1. 核心政策文件 线上办事主要依据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》(住建部令第58号),以及《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同安区建设局

一、政策依据与线上平台

1. 核心政策文件

线上办事主要依据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》(住建部令第58号),以及《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同安区建设局已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申报服务,具体操作可登录“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”或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。

2. 申报范围

  • 特殊建设工程:需直接申请消防验收,如大型人员密集场所、高层建筑等。
  • 其他建设工程:实行备案抽查制度,需在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备案。
  • 二、线上办理流程

    1. 消防验收申请(特殊工程)

  • 登录系统填写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》并上传材料,包括:
  •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(含消防查验内容);
  • 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及设计变更文件;
  •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、产品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(如火灾报警系统、防火门等)。
  • 2. 备案申报(其他工程)

  • 需提交:
  • 《消防验收备案表》;
  • 竣工验收报告(需包含消防查验结论);
  • 竣工图纸(含建筑、机电、消防图纸,逐页加盖公章);
  • 备案后系统自动抽检,被抽中项目需配合现场复查。
  • 三、材料要求与注意事项

    1. 材料规范

  • 所有文件需扫描为PDF格式,图纸需加盖建设、设计、施工单位公章及执业章。
  • 涉及消防设施的材料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。
  • 2. 时间节点

  • 备案申报需在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;
  • 线上提交后,审批部门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或备案抽查。
  • 四、线上服务与咨询

    1. 技术支持

  • 系统操作问题可联系厦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中心(0592-XXX-XXXX)。
  • 政策解读可参考《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》。
  • 2. 最新动态

  • 厦门市住建局正征集消防审验工作优化意见,未来可能简化流程或更新技术标准,建议关注官网通知。
  • 五、注意事项

  • 线上申报前需确保项目已完成消防查验并符合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》第28条要求;
  • 备案项目若被抽中复查但未通过,需立即停止使用并整改。
  • 如需获取完整指南,可登录厦门市同安区人民官网查询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服务指南》或咨询区建设局政务服务窗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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